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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展酒后驾驶和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日期:2013-12-09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南宁讯(记者 杨红 通讯员 郝晋薇)即日起至12月31日,广西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区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酒后驾驶和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和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在整治酒后驾驶工作中,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以饮酒后驾驶易发的20时至21时,醉酒驾驶易发的23时至次日2时;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高发的21时至次日清晨为重点时段,突出重点餐饮、娱乐场所周边路段、外来人员聚集区周边道路、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强化对饮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以建设工地周边道路和许可行驶的线路为重点路段,严查严处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装载、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超速行驶、使用报废车、拼装车以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将深入分析本地区酒后驾驶和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特点,排出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和路段,合理设置查缉卡点,科学安排勤务,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违法开展重点整治。同时,成立执法小分队、查缉小组等专业化队伍,针对本地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机动灵活开展查缉行动。

在整治工程运输车严重交通违法工作中,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联合城管、市容卫生等部门,监督施工单位和运输企业开展源头安全检查、违法治理,实行“违法不出门”责任制,杜绝报废车、拼装车、套牌车、无牌车和非法改装、加长、加高、加宽栏板、车辆逾期未检验、车身反光标识不达标,以及其他车辆安全隐患等问题,对记满12分、驾驶证暂扣期间的驾驶人,坚决停驶。

此外,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对酒后驾驶和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落实处罚和记分措施,杜绝徇私说情。从严掌握醉酒驾驶案件立案标准,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对血样送检、调查取证、信息录入等重点环节,按照要求和时限办理,提高查处效率和办案质量。对查获的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记分情况和处理的工程运输车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将通报运输企业,抄报工程运输车资质管理、市场准入许可部门。凡工程运输车发生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存在故意遮挡或者污损号牌、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超速50%(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超速20%)以上、超载运输、不按规定装载、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同一违法行为被查处两次以上的,由有关部门收回该车的建筑渣土运输许可;对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以及有超速50%(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行驶违法记录的驾驶人,依法处罚并通报运输企业解除聘用。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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