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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万秀区法院创建“无诉讼社区”延伸服务化解纠纷促和谐

日期:2014-06-20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李继远 通讯员 关富 李研材

“居家戒争讼,处世戒多言”,追求无诉,是中国古代民众的普遍心理,也是中国古代思想家的一贯理念。近年来,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构建预防化解涉诉矛盾纠纷一体化工作机制,法官践行“亲民、便民、利民”宗旨,倾力做好诉前调解,被辖区群众称为“小巷法官”。万秀区法院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讼之前,形成了“有纠纷无诉讼”的稳定新格局。

服务前移打造无讼社区

河东区是梧州市的老城区,因公共利益、债务、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等引发的群众问题日益复杂,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医患纠纷等案件日益增加,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越来越凸显,立案大厅经常出现排长队等待立案的现象。

近日,记者在万秀区南中社区、民主社区、富安社区和桂北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看到服务中心都设有一个服务窗口——“法官社区服务室”。法官前移与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起,通过情、理、法三个层面,为群众释疑解惑、化解矛盾纠纷。

万秀区法院副院长金明表示,深化“无诉社区”创建活动,设立完善“法官社区服务工作室”,构建科学的诉讼与非诉衔接机制,从源头上化解矛盾、预防纠纷发生,能更好地实现司法为民,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也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行动体现。目前,该法院由点到面,以南中社区为试点,已经向辖区的四个社区辐射推行,努力在整个辖区打造纠纷解决于社区的“和谐”、“无讼”环境。

进社区上法治课为民普法

5月15日,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民主社区、城中司法所、和平派出所等单位模拟了一场社区调解活动,给居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调解课。

在模拟现场,姐弟俩因分担哥哥的生活费问题产生了纠纷,协商不下便来到民主社区。社区调解员、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和万秀法院法官组成社区人民调解组,为姐弟俩调解。

原来,弟弟自愿将多病的哥哥接到家中照顾,并代管哥哥退休金,随着哥哥的生活费和医药费开销变大,弟弟压力增加,希望姐姐能每月补助250元给哥哥。但姐姐却以其本人经济不富裕和认为哥哥退休金足够用为由不愿支付。

针对双方矛盾,社区法官与其他调解员从姐弟亲情入手,以及哥哥的实际困难等情况,于情于理,反复劝说,最终两人达成协议,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姐姐每月支付150元生活费。

“万秀区法院的法官同志久不久来到社区为我们讲解法律方面的知识,现在大家遇到什么事,首先能想到的是这样的做法合不合法。”谈到社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居民黄大爷说。

真情为民赢得“金牌调解”

“法官社区服务室”作为社区服务中心的一个窗口,群众如有问题和难题都可以通过法官服务卡,寻求法官提供法律咨询或调解矛盾纠纷。

今年初,居住在云龙社区的原告李某,称其房屋门前空地约有20多平方米,上世纪70、80年代建为晒地,铺设了水泥地面并使用至今。陈某等3名被告突然强行将该晒地用竹木、水泥柱等材料围起,还打坏李某房屋门前五级台阶中的两级,将围栏建到李某门前约1米,导致他无法正常出入,只好将自家房屋边杂物房的两幅墙拆除,从侧面绕路出入。

李某等人请求社区调解无果后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陈某等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排除妨碍,让道路通行畅通。陈某等人则称,李某等人所诉不是事实,没有侵害对方的合法权益。为查清事实,2014年3月31日上午,万秀法院驻桂北社区的“小巷法官”梁木水到李某门前实地查看争议土地。经现场勘查了解,从村口到李某家中已经有一条道路,双方所争议的只是该通道的大小问题。为了化解双方矛盾,梁法官就双方所争议的土地进行现场勘察测量,并就实际情况,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通过反复释法析理,当事人被梁法官的诚心和公心所感动,两家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由陈某等3人从人行道路口至原告李某房屋预留1.7米宽的土地作为通至李某房屋的人行通道。

万秀法院开展法官进社区以来,不断加强对社区调解员法律业务的培训,使社区调解员调解得合情合理合法,调解成功率不断上升,许多纠纷都得以在社区及时化解,法官真情为民赢得“金牌调解”的赞誉。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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