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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贵港召开

日期:2014-11-10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全区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贵港召开

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努力实现法治公安目标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贵港讯(记者 梁家俊 通讯员 朱朝峰)11月5日,自治区公安厅在贵港市召开全区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高雄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贵港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宁波参加会议并致辞。

高雄充分肯定前一阶段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和对全区公安工作发挥的固本强基作用,要求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以“四项建设”为抓手,以时不我待、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推动我区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与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推动形成浓厚的学习讨论氛围,确保四中全会精神覆盖到每一个部门、每一名民警。二是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以全局的视角,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进行统筹考虑,在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完善执法保障体系建设,建立科学化、法治化执法管理监督工作机制,在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标准和完善制度规范等6个方面上下功夫。三是进一步形成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要落实市、县局长两个责任主体,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牛鼻子”工程,对本地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思考、统筹谋划、全面部署,亲力亲为,强力推进。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抓实抓细抓具体。各部门、警种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要切实把公安部部署的43项“规定动作”逐项落实到每个部门警种,确保每项工作都要定领导、定部门、定人员、定措施,每项工作都有人主抓、有人负责、有人监督,做到任务明确、时间明确、进度明确、责任明确,保证各项任务按时间安排开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四是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各市、县公安局和公安厅相关警种要选择执法基础较好、规范执法水平较高的基层所队,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做好培育工作,发现和树立一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了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民警,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落后地区、部门、警种,确保全区公安机关整体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会上,贵港市公安局作经验介绍发言,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作表态性发言。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刘政豪回顾总结全区执法规范化建设实践,分析存在突出问题,部署深化全区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结束后,与会代表现场参观了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和狮子岭派出所办案区。

[责任编辑:张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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