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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反渎局践行群众路线纪实

日期:2014-07-02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陈文锋 通讯员 吴平

王运华检察长和反渎局干警走访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

这是一个优秀的集体:2011年获得全区反渎部门绩效考评二等奖、2012年被评为全区优秀反渎职侵权局、2013年获得全区反渎部门绩效考评三等奖;2010年至2013年连续4年荣获南宁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先进集体。

进取之树何以常青?今年3月,一场自上而下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更显示其非凡的活力和勃勃的生机,百姓口碑就是有力的答案。深学、细照、笃行,让理想信念内化于心,外现于形;清正、清廉、清明,让检务行为清正严明,新风拂面。经过教育实践活动洗礼,如今,反渎职侵权局检察干警们深入基层、融入百姓、广接地气,改掉官腔、忧民之忧、凝聚民心,深得辖区百姓尊重和拥护。

以全局的高度 带着真感情审视群众路线

理想信念缺失,是百病之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伊始,兴宁区检察院检察长王运华就对反渎局干警提出了要求:“全体干警要以全局的高度,带着真感情审视群众路线。”

如何在新时期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回答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道考题。

“心在人民,原无论大事小事;利归天下,何必争多得少得。”5月15日,兴宁区检察院举办了“我与人民缘我的群众情”主题演讲比赛。兴宁区检察院党组通过演讲比赛等活动,让干警们回答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道考题。

观看《焦裕禄》等廉政电影、参观邓颖超纪念馆、召开青年干警座谈、邀请法院上门提意见建议、到公安机关征求意见建议……

反渎局干警也接受了一系列活动的思想洗礼。今年3月以来,兴宁区检察院把查摆和解决问题作为抓手贯穿于活动整个过程,通过完善“中层干部轮值接访制度”和“参与监督社会建设社区联络员制度”,依托“执法办案”、“检察官教检察官讲坛”和“群众体验室台”等三个平台,着力打造群众路线检察特色。

信念,就是引领的动力。“大树扎根于沃土,高楼立足于基石”,一系列活动,使干警们深谙这个道理,人民群众是检察机关办案最强大的后盾!因此,目标明确,动力不竭。

在走访过程中,反渎局干警勇于喝“苦药”治“真病”。对群众举报的渎职犯罪,坚决查处,积极查办社会关注事件、热点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回应社会关注。

广西公务员考试泄密事件,被多家媒体报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干警们毅然查处,风餐露宿,将案件侦破。

“如果查出问题却无动于衷,或者雷声大雨点小、雨过地皮湿,老百姓又怎会再信任你?查案就是要回应人民的诉求!”反渎局长刘国英说。

在查摆问题上,反渎局领导带头深入联系点广泛征求意见,了解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把法律服务工作做到“村头、街头、地头”,把化解矛盾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把释法说理工作说到百姓心坎里。

据统计,干警们至今已发放调查问卷和征求意见表等3000余份,全面地听取各界对反渎工作的意见建议,目前已收集整理各种意见建议130多条,涵盖了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为进一步有针对性地解决“四风”,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严格公正执法,全力服务民生、服务经济打下了坚实基础。

从细微处见大变化 办实事促作风建设

群众看教育实践活动,最怕的是形式主义,最盼的是真解决问题。不解决实际问题,再响亮的口号也只是空话。真正解决问题,才是硬道理、才有说服力。

深学、细照、笃行。反渎局领导要求干警,对待群众要“说一句算一句,句句算数”;承诺群众的事,“要干一件成一件,件件兑现”。

今年3月以来,反渎局干警们从细微处见大变化,办实事促作风建设,为群众送法律、送服务、送温暖、征意见、听民声、解民忧,与群众真正贴心,使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基层民众。

兴宁区昆仑镇平地村村民方金凤患有轻度智障,育有3个小孩,最大的12岁,最小的7岁。半年前,她丈夫因患癌症去世,治疗期间,到处借债,目前仍欠外债7万多元。方金凤独自在家抚养3个年幼的孩子,无法外出打工,一家4口仅靠每月不足400元的低保金生活,家庭十分困难。

4月18日,干警们在走访中了解到方金凤的不幸遭遇,倡导全院干警共募集善款5916元,全部送到方金凤手中。4月22日,进一步协调教育、民政等部门,联系爱心企业家们为方金凤一家提供更多帮助,共募集善款30416元送到她手上。

近年来,反渎局始终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布置,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优先查办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新闻媒体曝光、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引发和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并把林业、农机补贴、征地拆迁、房地产和矿产资源等领域作为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的重点和切入口。

今年3月以来,反渎局以“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和派驻基层检察室为依托,用心打造“民生检察”、“民本检务”品牌,帮助群众解决各类困难问题12个。围绕依法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教育就业、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开展走访调查8件次,立案查处1人,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3件。

“走好群众路线没有捷径、没有技巧,唯有实打实。百姓是很通情达理的,你对他讲再多的话,不如为他办一件实事,办好实事我们就能赢得公信。”刘国英局长说。

以执法办案为中心 在剖析整改中增强群众工作能力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反渎局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探索构建以征求民意、解决诉求、落实反馈为主要内容的联系群众长效工作机制,健全了社情民意收集机制、完善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诉求分流办理机制、落实反馈评价机制等多项机制。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新期待,反渎局检察队伍在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小差距。反渎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在剖析整改中增强群众工作能力。

今年以来,反渎局深入应用侦防一体化机制,大力推行结合办案开展预防的理念,共向各案发单位发出检察建议5份,深入辖区内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向工作人员讲授预防职务犯罪的相关知识7次。通过分析犯罪发生原因,针对发案单位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及时向其提出对策建议。做到查办一案,警醒一片,确实做到了以办案促预防,以预防扩大办案效果。

2012年8月3日,兴宁区李某在不具备煤炭开采能力、未办理任何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投资了9000元,并以每吨90元的价格,组织工人到兴宁区三塘镇创新村坛贡坡挖井采煤。8月3日晚7时许,该非法小煤井在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发生触电事故,造成1名挖煤工人死亡。李某后被以犯重大责任事故罪绳之以法。

反渎职侵权局工作人员通过对该案的审查,认为有可能存在监管人员渎职犯罪问题。经深挖细究,干警们分别于2013年1月7日、9日以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依法对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副镇长王在祥、南宁市兴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副处级)翁悦梅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经做出了一审判决。

通过查办该系列案件,今年4月,反渎局积极向案发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如今,辖区内的非法煤窑现象明显减少,从2012年的521口非法小煤井降至78口,治理非法小煤窑工作步入了良性有序的发展轨道。

另外,针对在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反渎局在进一步剖析整改中增强群众工作能力。对查摆出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备案审查和整改落实挂销号制度,逐一梳理分析,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对一些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坚决整改,以增强检察机关的战斗力和公信力。目前,已整改和解决全部问题。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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