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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尽责跨省赴监,衔接刑满释放人员返乡

日期:2019-06-03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无缝衔接是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杜绝刑满释放人员脱管漏管、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效果的一项重要措施。多年来,靖西市司法局认真落实与监狱的无缝对接机制,强化措施积极开展各项帮教工作,不断增强刑满释放人员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效的降低了刑满释放人员的重新犯罪率,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2000年12月6日,靖西市武平镇有一村民黄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服刑于广东省明康监狱,当时他被鉴定诊断为拘禁性精神障碍。2019年4月26日,广东省明康监狱函电靖西市司法局,5月17日,黄某将刑满释放,但黄某为单身、父母已双亡、两个妹妹已外嫁,属于“三无人员”,无人前往监狱接回,要求靖西市司法局到监衔接,并做好安置帮教后续工作。接到通知后,靖西市司法局班子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以局安置帮教股和武平司法所工作人员为骨干的衔接工作组,首先深入黄某所在村屯了解他的近亲戚、住房、责任地等相关情况,提前做好安置前期工作。5月16日,工作组带上黄某一位近亲戚一起前往监狱,于次日与监狱办理好相关衔接手续后带着黄某乘车返回原籍,并做好了安置工作,鼓励他要树立信心,尽快适应环境,开始新的生活。此举受到了黄某的远亲和村里人的广泛好评和衷心感谢。

实施无缝对接,并施予这种人性化、无歧视的关怀,不仅有助于刑满释放人员学会感恩,安心生活,踏实做人,本分做事,对于更好的落实各项帮教措施、防止他们重新违法犯罪具有更重要的现实意义。

图为工作人员接刑满释放人员黄某出狱

 

 

图为工作人员将刑满释放人员黄某接到原籍住房

 

 

 

图为市司法局安置帮教股股长李荣志(右3)对刑满释放人员黄某今后的安置帮教作安排并在移交黄某的衔接书上签字

 

 

图为刑满释放人员黄某亲戚(中)在黄某的移交衔接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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