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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首例民事侵权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司法救助金放发仪式在田阳检察院举行

日期:2020-12-07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1118,百色市人民检察院与田阳区人民检察院在田阳区人民检察院对两级联合国家司法救申请人韦世海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为表达感激之情,被救助人送上锦旗,并连声说到:“感谢检察院!谢谢检察官!谢谢你们的帮助,让我们全家人更有信心面对今后的生活!”

案情回顾:2020年7月7,检察联络员通过“检群服务工作站”反映申请人韦世海案件情况。2013年1月5申请人韦世海在原田阳县兴和冶炼厂工作时发生事故,经鉴定认定为工伤,八级伤残,2015年5月19,经原田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田阳县兴和冶炼厂向韦世海支付伤残补助、停工留薪工资、鉴定费、护理费等共计12万余元。仲裁生效后,侵权单位未履行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和恢复执行,均未果。

申请人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共4人,韦世海与父亲均为残疾人,其配偶自2013年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女儿是在校小学生,家庭生活来源主要靠种植两季水稻和低保补助及韦世海打零工来维持,生活十分困难,其女儿存在因贫就学困难风险。

该案涉及民事侵权、残疾人、未成年人保护及助力脱贫攻坚等诸多因素,社会关注度高,是百色市今年办理的首例民事侵权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该案办理过程中,因存在意见分歧,为有效解决问题,推进案件公开、公正办结,经汇报院领导和上级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办理该案。2020820该案公开听证会在田阳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听证会由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岑咏桦主持,自治区检察院第十检察部曾军宁主任参加,会议邀请百色市政法委领导、田阳区政法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5人作为听证员。通过公开听证会充分讨论交流意见,听证人员经评议后一致认为,韦世海系建档立卡贫困户,2013年受到工伤,而侵权单位已经解散,没有赔偿能力,申请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并认为检察机关重视人民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依法规范公开听证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贯彻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的政策方针,对田阳区人民检察院采取公开听证办理国家司法救助的模式予以充分肯定。

今年田阳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5人,发放救助金9万元,其中与百色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救助23人,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共发放救助金9.5万元,两院共发放救助金18.5万元,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彰显了检察机关的民生关怀和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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