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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综述

日期:2014-04-11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特约记者 王运峰 通讯员 邹文彬 韦艳春

2013年,来宾市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首位,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狠抓各项维稳措施的落实,以出色的工作成效交出一份社会和谐稳定的喜人答卷。2013年第四季度和2013年度,该市在全区14个地级市社会稳定七项工作情况综合排名中分获第一名和第二名,跨入全区先进行列。

把握市情勇于担当

来宾市总人口260多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76.82%,是典型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红水河、湘桂铁路、柳南高铁、桂海高速公路以及目前正在建设中的桂平至来宾、来宾至马山、柳州至武宣、柳州至梧州等4条高速公路和209、322、323国道穿境而过,交通十分便捷。特殊的人文环境、地理环境和便利的交通条件,给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带来压力和挑战。

面对复杂的维稳形势,该市各级各部门领导牢牢树立“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理念,勇于担当,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全局的突出位置,严格实行“一岗双责”。201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其他四家班子领导68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维稳工作,有力推进维稳工作责任和措施的落实。

完善机制履行责任

来宾市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到征地拆迁、农民负担、企业改制、环境影响、社会保障、公益事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以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决策前必须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

2013年,全市共对301件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群众拥护并顺利实施278件、占92.36%;暂缓实施13件、占4.32%;完善后实施10件、占3.32%。经评估后实施的重大事项没有发生较大影响稳定问题。

开展以“察民情、求民意、解民忧、帮民富、聚民心、促和谐”为主要内容的“万名干部入村住户,万名农民进城住家”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完善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3年,该市对排查出的207个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实行市、县、乡、村四级联动调处化解。坚持每月上旬、中旬、下旬定期的市、县、乡三级集中接访日制度,由各级领导面对面接触群众,零距离解决问题。据统计,2013年,全市各级领导共公开接待群众1406批11073人次,其中市领导公开接访群众151批1200多人次。

强化保障落实责任

2013年初,来宾市委、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和维稳成员单位签订了《维护稳定目标责任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维护稳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层层进行分解,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维护稳定目标责任体系,积极开展政法干警下村挂职和实行“一村一警”活动,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联合下发《来宾市政法干警下村挂职锻炼工作方案》,对挂职干警范围及人数、工作步骤及要求进行了细化,形成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2013年,来宾市对全市771个村委(社区)下派了挂职党支部副书记562人,主任助理209人,“一村一警”驻村民警542人。全市挂职干警指导村屯建立健全治安群防群治组织771个,参与调处各类纠纷6277起,成功调解6019起,调解成功率95.89%,为群众办好事实事1181件。开展“五大员”(驻村警务员、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维稳信息员、抢险救灾员)、“三级创建”(创建文明守法村、文明守法屯、文明守法户)、“三会”(在自然屯成立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理事会和监督委员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拓展群众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提升群众工作水平和能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夯实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2013年,基层群众参与调处三大纠纷案件805起,调结683起。调解民间纠纷6277起,成功调解6019起,防止民转刑案件217件,涉及2184人。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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