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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县:法院四项举措力促执行和解

日期:2014-08-21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今年以来,隆林县人民法院立足实际,从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角度出发,积极探索和解执行方式,采取四项举措力促和解执行,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加强执行释明工作。充分利用立案和送达执行通知书的有利时机,向双方当事人阐明和解结案的优势,引导双方以互谅互让的方式化解纠纷。

二是增强化解纠纷能力。执行干警通过阅卷、走访、传唤等方式,摸清双方当事人的心理状况和要求,抓住矛盾化解的“牛鼻子”,找准案件执结的“关键点”,提升化解能力。

三是构建和解执行网络。在提前巧妙运用亲朋好友、村委会(社区)、人民调解员等外力作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做好当事人思想沟通的同时,再由执行干警适时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使和解执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是完善执行和解监督。对当事人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进行全程监督,在被执行人不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要求恢复执行时,立即按法定程序恢复原裁判文书的执行,确保执行和解工作的严肃性,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上述措施,该院7月份共受理执行案件58件,申请执行标的1316.76万元,自动履行6件,金额23.99万元,执行和解36件,金额46.63万元。(黄朝实)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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