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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名网民肆意造谣被传唤

日期:2015-03-24来源: 右江日报点击:

网安民警提醒: 网上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本报讯 (记者 罗 霞)3月20日,市公安局网络安全支队依法传呼6名网络造谣、发布虚假恐怖信息的违法嫌疑人,责令其删除造谣信息,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对6人进行处理。

3月18号,在平果县果化镇永定村发生一起持刀砍人的刑事案件,平果县警方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调查,抓获犯罪嫌疑人,同时发布了消息,并提示民众不传谣。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然而我市有个别网民却在网上编造、传播涉恐的谣言信息,说该村发生了恐怖分子砍人事件,故意制造恐慌情绪,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造谣事件发生后,市公安局网络安全支队立即会同市公安局右江分局、平果县公安局网安部门,组织民警针对这次造谣事件展开调查,在掌握了造谣者的相关信息和证据后,依法传唤了6位造谣平果事件的违法嫌疑人。

在传唤现场,违法嫌疑人梁某某和马某某称,在朋友圈里面看到了朋友发了这个信息之后,没有想太多就随手转发,想让朋友也知道这件事,让他们自己多注意点,当时并没有想到后果。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两位违法嫌疑人都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并写下悔过书,立即删除造谣信息。

据悉,在网络信息化日益增强的当下,这类案件时有发生,市公安机关始终保持打击涉网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对于涉及我市的网络造谣、发布虚假恐怖信息、网络诬陷等网络行为,公安机关绝不手软,坚决查处。

市公安局右江区分局网安大队大队长黄少飞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条例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和谎报险情疫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扰乱公共秩序,应当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以五日以下拘留,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警方提醒广大网民,发布或转发谣言都将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网民无论是在微博上,还是在论坛及其他网络平台上看到一些耸人听闻的事件时,最好先凭自身经验判断一下,这事情到底是真是假。如果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张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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