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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泉会长在广西法学会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

日期:2015-01-21来源: 中国法学会网点击:

在广西法学会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

王乐泉

(2015年1月8日)

同志们:

从2013年11月中国法学会换届,我到法学会工作已经一年多了。这一年多来,我对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和全国性法学社团作了些调研,同时也到山东、辽宁、广东、河南、上海、湖南等地方法学会开了些座谈会。通过这些调研,使我对法学会工作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和认识。

去年11月在深圳召开了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深入研究部署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局中,如何进一步加强地方法学会工作。会上有23个法学会包括省市县区法学会,从不同层面介绍了法学会工作开展情况,对我启发很大。广西百色市法学会也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介绍。百色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周武红同志介绍了百色市在推动县(区)法学会建设,创新参与法治建设活动方式方法等方面的经验。到2012年10月,全市12个县(区)已全部成立了有机构编制、有财政预算经费和办公场所的县级法学会组织,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均明确为副科长级。并推动全市县(区)法学会在县(区)政府信访接待中心设立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为党委、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们要在全国法学会系统宣传推广。

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法学会工作繁荣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党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法学会工作,专门听取了中国法学会的工作汇报,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法学会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

对于省级法学会建设,中央政法委发过3个文件。今年2月中央政法委2014(7)号文件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法学会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规范了省级法学会工作。下一步加强市县法学会建设也是中国法学会正在着力抓的一项重点工作,关于这项工作,我们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学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讨论稿),在11月份深圳会议上进行了讨论,目前还在广泛征求意见。

今天召开这个座谈会,希望了解一下法学会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自治区法学会情况、所属研究会工作情况、市县法学会情况。广西法学会在去年12月份刚刚完成了换届,新班子有什么打算,贯彻落实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精神有哪些新举措新想法,开展工作中有些什么困难和问题,大家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刚才同志们的发言,使我对自治区法学会的工作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昨天我到“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和“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实地看了看,感觉很有特色。广西各级法学会和所属研究会从自身实际出发,扎扎实实推进工作,取得的成效是显著的,整体工作走在了全国法学会系统的前列。同志们提出的意见和问题,很多都是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关系到法学会下一步发展,我们会认真研究,相关意见还要吸收到将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学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中。

下面,结合同志们的发言和大家的意见建议,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就进一步加强地方法学会和所属研究会工作,我谈几点意见。

一、要认真研究法学会工作规律

最近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这个《意见》的前期调研工作,中国法学会也都参加了,起草小组还专门到法学会征求意见,中国法学会也书面反映了工作情况。中央强调,党的群团组织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党广泛组织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法宝。这是对群团组织的重要定位,进一步明确了群团组织的重要地位。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在新形势下,加强法学会工作更加重要和紧迫,这是毫无疑义的。

在我工作的几十年里,工作的推动主要是依靠权力来进行的。法学会作为群团组织,怎么推动工作、开展好工作,需要我们认真研究。今年要加强对法学研究内在规律的研究和思考,加强对符合法学会性质和特点的体制机制、组织体系、活动方式的研究和思考。要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高度统一起来,最广泛地把法学法律工作者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团结起来,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伟大事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各级法学会都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创造出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走出符合法学会特点的发展路子。

二、要积极建立县(市、区)法学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放在了基层。国家法律贯彻执行得如何,民主法治建设进展得怎样,基层是“晴雨表”,集中凸显了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市、县法学会是全国法学会组织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学会工作向下延伸的重要渠道。中央要求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努力把全会提出的各项工作和举措落实到基层。这也是对我们在县(市、区)设立法学会提出的要求。加强市县法学会建设是中国法学会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

目前县(市、区)面临的不是要不要建法学会的问题,而是怎么建如何建的问题。去年在深圳召开的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我认真听了23个地方法学会包括省级法学会、副省级法学会、市县区法学会,在组织法学研究、法律咨询服务、法治宣传普及、法治队伍培训、法治社会建设、自身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和经验,也认真看了汇编的交流材料。我们的各级法学会从各自的工作实际出发,已经探索出不少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推动了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良性互动。特别是一些县级法学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发挥了法学会作为群团组织的特有优势,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生气勃勃,难能可贵。

但是从整体上看,各级地方法学会发展还很不平衡,差距很大。个别市(地、自治州)还没有设立法学会,有些虽然设立了法学会,但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县级法学会目前有646个,在全国2853个县级行政区中所占比例还比较少,还远远不能适应我国法治建设的需要。因此,我们要更新观念,与时俱进,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大力推动市、县法学会建设,积极扎实建立县(市、区)法学会。

三、要突出本地特色开展工作

法学会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不能上下一般粗,要分层次,差别化开展工作。省级法学会与市县区法学会、省级法学会之间、市县区法学会之间拥有的法学教育、法治人才以及各方面资源不同,工作的侧重点应有所不同。目前省级法学会所属专门研究会在全国已有五百多个,团结了广大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各地法学会要把所属研究会的工作抓好。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学法律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发展。

目前中国法学会正在积极落实《中央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四中全会《决定》提出190项改革举措,其中有三项任务交由中国法学会和有关部门共同完成。中国法学会专门成立了落实三项任务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题小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编纂《民法典》、建立从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这三个专题都由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牵头主持。各级地方法学会也要按照《决定》中的重要举措,结合当地实际和特点,逐条对照,认真梳理,主动对号入座,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联合研究,激发研究会的动力和潜能。广西自治区法学会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党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建设法治广西的要求,突出民族自治区的特点,积极参与立法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治理创新等法治实践探索与研究,为改革发展稳定、民族团结进步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

同志们,2014年过去了,我们进入了崭新的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要求我们要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1月下旬,中国法学会将召开常务理事扩大会,研究部署今年工作。各级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在大是大非面前,一定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要在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法治建设新常态的形势下,振奋精神,主动作为, 勇于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法学会的独特优势,努力推动把四中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希望广西法学会在建设法治广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张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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