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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气 保民利----靖西县人民检察院创新社会治理工作扫描

日期:2014-03-05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核心提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近年来,靖西县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途径,取得了良好效果。

引子

2014年除夕前一天,对于靖西县未成年人凌某来说,是一个特殊难忘的日子。当天,经过靖西县人民检察院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审查程序,靖西县公安局决定对捕后羁押于靖西县看守所的在押的未成年人凌某取保候审,他终于得回家过年、与家人团聚了。

这是靖西县人民检察院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也是该院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审查的首起未成年人案件。

2013年12月3日,未成年人凌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靖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过谈话,靖西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了解到:2013年11月份,凌某从黄某贵那里购买了一辆被盗的建设牌女式摩托车,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该案案件事情已经查清,证据已经固定;且其系未成年人,被捕后能自愿认罪悔罪,在押期间能接受教育、服从监管;其父亲因中风已半边瘫痪,无劳动能力,凌某为其家里主要劳动力。办案检察官经综合评估认为凌某无继续羁押必要,遂向办案单位靖西县公安局发出了建议变更凌某强制措施的建议书。靖西县公安局采纳了建议并及时将凌某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事件扫描1:小建议,大整改——“魔鬼路段”变平安通途路

城东大道作为靖西县城唯一一条六车道宽阔大道,对改善县城交通运输坏境起了极为重要作用,但正是这条大道,成为了令人恐怖的“魔鬼路段”----从2011年1月至2013年2月,共发生交通事故254起,其中构成交通肇事罪的6起,属于一般交通事故248起,这串触目惊心的数字是靖西县人民检察院侦监科在办理交通肇事案件以及工作调研过程中,通过案件分析和数据比对发现的严峻问题。

这一问题引起了靖西县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通过分析,究其原因,除行为人违反交通法规以外,该路段通行信号灯运转不正常,道路中间未设置隔离护栏,致使驾驶人随意抢道、占道行驶,随意调转车头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经常发生的主要原因。针对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靖西县院侦监科认真研究,及时向靖西县市政局提出了对该路段的放行信号进行科学评估和设置,并设置中间隔离护栏等检察建议。

建议发出后,市政局专题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并会同交警部门对各个路口的交通信号灯进行评估与设置,聘请专业公司进行日常的维护。在收到检察建议3个月内完成了城东路4个路口900米中间隔离栏的安装,并完成城东路全线以及城中路等主要城市交通干道隔离护栏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进一步完善整个城区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此路段交通事故发生情况明显减少,2013年6月至10月仅发生7起。

延伸阅读:

2013年,靖西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侦查监督科、监所科等业务科室通过办理个案、类案发现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市政局、文化局、司法局、教育局、金融部门、乡镇政府等主管单位共发出检察建议28份,所提检察建议涉及公共事务管理、干部廉政建设、涉农惠农资金管理建设、防止教育领域腐败、社区矫正等多方面内容,因案提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所提建议均被有关部门采纳并积极落实取得成效。如针对涉嫌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发案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后,乡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廉政教育会议,以实例警示教育全体工作人员,着手强化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日常监督管理,并成立工作组对可能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事件扫描2: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保障人权

2013年5月25日19时 ,靖西县院派驻靖西看守所检察室接到看守所民警报告称在押人员黄某大量吐血。驻所检察室检察官得知情况后,从看守所及相关单位调取黄某有关档案及病历材料,进一步核实其健康状况,查明黄某因涉嫌交通肇事于2013年5月21日羁押于靖西看守所,被羁押前已患有糖尿病,长期未得到有效治疗,病情日趋严重,入监后病情突发。

针对这些情况,靖西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立即要求看守所将该在押人员及时送往靖西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密切关注其病情变化并定期通报治疗情况。同时要求看守所及时把病情向办案单位通报,建议办案单位依法对其变更强制措施。在看守所、检察室的积极配合下,黄某于2013年5月25日22:00被办案单位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这是靖西县人民检察院在新刑诉法实施后启动的首例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成功案例。

延伸阅读:

2013年以来,靖西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新刑诉法实施后增业务,积极探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明确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主体、范围和启动方式,建立和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告知及受理制度,找准切入点,推动出台《靖西县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实施细则》,引导各政法部门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依法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成效获得最高检、区院的充分肯定,最高检就此项工作到该院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该院的经验,决定今年在百色市召开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现场会。据统计,2013年以来,仅监所科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21件 23人,建议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案部门、法院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被采纳,采纳率100%。

事件扫描3:社区矫正监督——帮助浪子回归社会

2013年5月22日,靖西县人民检察院监所部门联合县司法局、禄峒乡人民政府、禄峒乡司法所、派出所一起,在禄峒乡人民政府院内对禄峒乡辖区内19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思想教育学习大会。

“参加这次教育活动,使我更加珍惜党和政府能给我们这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在将来的日子里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回归社会、重塑人生,不辜负矫正机关的期望。”一名矫正对象如是说。这次集中教育大会,严肃认真、具有实效,对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法律、纪律观念,增强服刑、改造、悔罪意识,提高矫正质量,有效控制脱管失控和预防重新犯罪,巩固并扩大教育矫正的效果具有重要作用。

延伸阅读:

去年以来,为切实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意识,提高社区矫正质量,确保社区矫正人员零脱管、零违法犯罪的情况发生。靖西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会同县司法局等单位,深入辖区19个乡镇深督促落实监管机关的监督评估机制、检察机关的不定期与定期约谈制度和定期联合检查等制度,将监督视野拓宽到审前调查、交付执行、监管考察、刑罚变更执行和终止执行各个环节,通过建立监外执行罪犯登记基础台账、对重点执行罪犯设立专档资料、适时约谈监外执行罪犯等方式,跟踪掌握监外执行罪犯的适时情况,确保监督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通过与公安、司法机关建立联系制度,进行定期“对账”,保障信息及时更新,通过联合开展监外执行大检查,促进执法规范化,巩固强化监外执行工作的沟通衔接,确保监督效果。(卢建宁 韦奇 陆安德)

 

                                                                                                                                                [责任编辑:张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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